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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 2022 年“青选计划”选调公告

时间:2021-08-30 19:46:02来源:史秀清 访问:3029

2022 年“青年干部人才选育计划”(简称“青选计划”),面向高校定向选调 2022 年全日制优秀应届毕业生。
一 选调数量
 青岛市所辖区市事业单位 300 名左右,具体数量根据选调作情况确定。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以下简称“七区”“三市”),各 30 名左右。
二 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品学兼优,突出政治标准,报考人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前,年满 18 周岁。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 25 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 30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35 周岁以下。大学学制为 5 年及以上的,以学制 4 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 1 年相应放宽 1 岁。

4、 2022 年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济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农学、文学、医学、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按规定学制如期取得(博士研究生应在录用报到前取得)。

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

(二)具体条件

选调范围的毕业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报考:

1、选调到“七区”事业单位的,要求研究生学历,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 2021 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或者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选调到“三市”事业单位的,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 2021 年年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或者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连续半年以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三 选调程序

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推选结合、以选为主”的方法,按照网上报名与确认、资格审核、初选、综合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确认

1、提交报名信息(9 月 1 日 9:00—9 月 8 日 16:00)。

(二)初选

报名确认后,对报名比例适度的区市,直接进入综合测试环节;如有报名比例较大的,视情在青岛市进行现场初选,初选通过的方可进入综合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下旬在青岛市进行。
四 管理培养

选调人员由青岛市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纳入全市选调生信息库,跟踪了解,跟踪培养。对表现优秀、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择优调任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聘用后,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根据《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五大工程的意见》(青发〔2018〕26 号)及有关实施细则,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 1200 元/月、800 元/月、500 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 36 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 15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安家费。

 

公告详情各定向高校有不同,相见各校就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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