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化问答(一)
时间:2019-05-05 13:43:28来源:史秀清 访问:3259
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这一问题,某省出台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官必须理旧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解析:
新官不理旧账,其后果则是“人来政改、人走政息”致使发展资源浪费,地方规划赶不上领导变化,严重影响地方政策的严肃性和公信力,影响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科学性、连贯性。而这一条例的出台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的督促“新官解决旧账”。
然而,想要从根本上解决新官不理旧账这一问题,目前来看,仍然道阻且长,从原因上来看致使不理旧账的有:一是因为新官错误的政绩观作祟,因为多数新官认为,旧账可能是替前任“擦屁股”的“烂账、旧账、坏账、糊涂账”,“官本位”思想浓厚;二是在监督考核机制的建设上有所不足,缺乏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等。
为此,想要解决这一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仍需要我们多方施力予以解决:
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正确政绩观,接力好上一任,承接好下一任,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才会为群众真正的办实事、办好事。
二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一方面,监察部门应加大巡查力度,畅通反馈渠道,公开举报热线,重视媒体的曝光和群众的举报,发现一例,严惩一例;另一方面,也要健全考核机制,以群众的满意度为基准,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强化监督,把好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