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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走经济发展与民族文化保护的统一协调之路

时间:2019-03-15 15:29:45来源:史秀清 访问:3337

走经济发展与民族文化保护的统一协调之路
      是要经济发展,还是要民族文化保护?在当前政府大力发展旅游业的背景下,这个问题引起公众越来越多的讨论。一种观点认为,随着旅游资源的热涨式开发,旅游收入上去了,但民族文化资源却因为过度迎合商业模式,而变得面目全非。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具有丰富民族文化资源的地区多属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旅游产业可以提高当地居民的收入。这两种观点都有着偏颇之处,经济发展与民族文化保护之间并不是相互对立的,而应该相辅相成,协调发展。
     经济发展是民族文化保护的根本动力。开发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不仅给外界的人们提供了很好的改善生活质量以及满足审美心理需求的机会,同样也为当地居民开通了认识外面世界的渠道以及接触现代文明的机会。只有经济的发展,才能帮助当地居民走出落后、闭塞以及对自己生活环境价值无认识的盲目、不自觉状态。借助环保的旅游业,他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接触到新鲜血液,去除不文明的、无意识的生活模式,汲取现代文明的优秀成果,从而增强原生态民族文化的更新、创新以及传承能力。没有经济的发展,优秀的民族文化会像一潭死水,只有表面的安静和谐,但毫无变化的可能,甚至会不断遗失。
     民族文化保护是经济发展的前提。当前我国一些文化旅游景区的发展,只重商业利益而忽略文化氛围,大量的民族文化遭到恶性破坏。这是引发保护旅游文化资源热议的直接原因,周庄、丽江都是实例。文化旅游的精髓,在于感受其内在的文化独特性;不适宜的商业行为会破坏和阻碍旅游者体会文化独特性的过程,势必引来反感和情绪不适。而不适宜的商业行为,通常又是以破坏民族文化旅游资源为代价的。以丽江为例,大批外来的商人进入丽江租房开店,占据了本地人原来的生活区域,并将其变成了商贸旅游区,古城原有的生活习俗和民族气息消失了,到处充斥着商业气息,民族文化失去了原有的风味。旅游者的抱怨也越来越多。由此可知,没有民族文化保护的经济开发,是无根之木,必不能长久。
走经济发展与民族文化保护的统一和谐之路。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大势所趋。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说,发展是第一要务。但对于拥有独特民族文化旅游资源而经济落后的地区而言,发展经济要与民族文化保护统一协调起来。如果没有经济的发展,原生态的民族文化只能处于单一、不自觉、闭塞以及缺乏创新力的阶段,无法完成传承中华文明的使命。如果没有对民族文化的特殊保护和长远的规划发展,只看眼前利益,就等于自掘坟墓,断了旅游业的发展根基。只有达成,像江西婺源县古村落保护与改善村民生活条件并行不悖的效果,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保护才算是实现了互惠共赢。这需要当地政府在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制定出既促进经济发展又维护文化原貌的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规划。
      在振兴乡村的趋势下,只有兼顾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保护,在保留传统民居、传统节庆的基础上,发展特色旅游业,才能留得住“乡愁”,才能推动农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才能实现真正的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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