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264294995(徐老师)
手机:15908927588(郑老师)
邮箱:2429975089@qq.com
根据工作需要,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商务部外贸发展局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的政策执行和对外贸易促进机构,致力于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提供与外贸发展有关的公共服务,搭建各类贸易促进平台,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企业间的交流合作,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中国对外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材料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快递方式寄至我单位。应聘人员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完整清晰、真实有效。报名材料包括:《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等级成绩证书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如涉及集体户口报名期间无法取得的,请提供签字说明)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如自设学科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成绩单、课程表等)。
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院1号楼430室,邮编:10071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老师,010-64404601;蔡老师,010-64404634。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17时止,以邮戳日期或快递收件日期为考生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岗位开考最低比例为1:8,所有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第一轮考试;审查通过应聘人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五、考试
考试共分为三轮。具体安排详见附件3。
各岗位第一轮考试成绩设定60分为及格分数线。各岗位应聘人员分别根据第一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8的比例依次确定该岗位参加第二轮考试人员。如进入第二轮考试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的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第二轮考试。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1:8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第一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第一轮考试人数不足比例时,该岗位第一轮考试成绩达到及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第二轮考试。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各岗位应聘人员分别根据第二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4的比例依次确定该岗位参加第三轮考试人员。如进入第三轮考试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的情况,并列人员均进入第三轮考试。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1:4比例要求的,可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第二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相关信息将在我局网站(网址:https://www.tdb.org.cn/)及微信公众号(外贸发展局)上公布,未通过考试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拟于6月下旬或7月上旬进行。由我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从同一岗位参加第三轮考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我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公示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某一岗位参加考试所有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局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局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局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局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10-64404601,纪检监督部门电话:010-64404609。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xlsx附件2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附件3 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2024年公开招聘考试安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