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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2024年面向应届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24-04-16 19:37:00来源:史秀清 访问:417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成立于2019年,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参与开展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问题、政策法规、国际合作等方面研究和相关国家政治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参与开展推进有关政策落实、战略规划及重大国际合作对接等工作;参与实施对外合作、相关援助、人才培养交流以及宣传推介等工作;承担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等。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序号

工作部门

岗位

学历

专业要求

招聘人数

备注

1

政策研究处

研究岗

硕士及以上

经济学(02)、法学(03)管理学(12)交通运输工程(0823)

1

京外生源;同等条件下,外语能力突出者优先。

2

办公室

(人事处)

管理岗

硕士及以上

经济学(02)、法学(03)管理学(12)、新闻传播学(0503)

1

京内生源。

备注:上述专业设置主要依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条件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定”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年龄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即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北京生源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影响期内的;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429日。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chinabricgkzp@vip.163.com邮件标题和报名表电子版统一命名为“应届招聘-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

3.报名材料:需提供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

4.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按以上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有研究成果相关材料包括发表的重要文章、成果获奖证书、职称证书等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逐一上传请勿打包压缩)。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线上进行初步审查,对于符合条件者,以电话电子的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以电子方式通知。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5,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生与岗位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应以邮件的方式进行参加面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规定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我中心有关政策执行,具体可电话咨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

咨询电话:010-88821019

监督举报电话:010-8882101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

2024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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