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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全区干部队伍结构,激活干部队伍“源头活水”,根据《关于实施“崂青计划”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青岛市崂山区决定继续组织实施2024年“崂山区优秀青年人才选聘计划”(以下简称“崂选计划”),面向国内外部分重点高校选聘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区情简介
崂山区位于青岛市区东部,是1994年4月青岛市行政区划调整成立的新区,辖区陆域面积395.7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88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95.7公里,拥有32个岛屿、11个海湾、17条河流、30万亩林地。辖5个街道办事处,165个社区(村)(其中80个村民委员会、85个居民委员会),户籍人口35.8万,常住人口51.72万人。经过近30年的发展,逐步成为一个有魅力、有活力、有实力的新城区。2023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150.89亿元,增长7%;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0.38亿元,增长8.2%;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1%。
崂山是青岛市新兴高端产业的核心集聚区,拥有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崂山风景名胜区、石老人旅游度假区和金家岭金融区4个国家级的政策性区域。“一链一策”推进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海洋生物医药、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旅游等7条重点产业链,高标准建设四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形成了极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虚拟现实产业园拥有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国家级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入选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已上线运行的青岛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是全省首个大规模算力集群。崂山是青岛市极具活力的科技创新区,有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省部级以上科研院所、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3家,国内外各类研发机构100余家;住崂“两院”院士16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44人;先后培育了中国家电第一品牌——海尔、中国创业板第一股——特锐德、中国高端电缆第一品牌——汉缆等一批自主创新企业;拥有卡奥斯、特来电等独角兽企业9家;集聚高新技术企业92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86.7%;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40件,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全省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崂山是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区,拥有光大理财、青银理财、恒丰理财3家理财子公司,是全国第2个拥有3家理财子公司的城区;全区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企业达到1200余家,其中,大型法人金融机构23家;境内上市公司15家;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超过920亿元、约占全市一半。崂山是青岛市旅游资源精华的聚集区和旅游业发展的主阵地,拥有1个国家5A级景区、3个4A级景区、8个3A级景区,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其中崂山风景区位于辖区东部,是驰名中外的道教文化胜地,素有“神仙宅窟”“海上名山第一”之美誉,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获批全国首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崂山区获评全国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区、中国文旅融合创新典范区。崂山还是青岛市大型功能设施的主要承载区,青岛大剧院、青岛体育中心、青岛规划展览馆、青岛博物馆、青岛二中等都坐落于此。
二、选聘范围及数量
面向部分国内外重点高校(见附件1)2024年应届毕业生开展选聘,共计划选聘50名左右(见附件2,含区直所属事业单位23名、街道所属事业单位27名),具体数量根据选聘工作情况确定。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居留权。
(二)政治素质好,有为国家、人民、社会奉献的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2024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符合其他条件要求的2024届非全日制应届研究生,也可报考。
(四)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8年3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3年3月及以后出生)。
(五)选聘人员需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其中,有关国内高校和有关国(境)外高校可报考区直所属事业单位或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岗位。有关省内高校仅限报考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岗位,且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已列为党员发展对象且在2024年6月底前能被发展为预备党员的;②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担任过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连续一年以上(截至2024年6月);③在大学或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
(六)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其中,使用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3年8月1日—2024年7月31日间取得。
(七)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独立学院、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10.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11.现役军人;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初选、资格复审、综合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生通过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崂选计划”专栏进入“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报名信息。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考生,登陆崂山政务网(www.laoshan.gov.cn)“崂选计划”专栏,点击“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填写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经历须从小学阶段开始填写。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系统产生并提示下载《2024年“崂选计划”选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将作为报考的重要参考,请务必真实、准确、完整填写。
考生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上传审核资料(2024年3月18日9:00-3月25日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经考生本人签名承诺,由所在学校(院系)党组织、高校学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国境外高校无法审核盖章的,由考生本人在“本人签名”处签字并按手印),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拍照或扫描,电子文档需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报名”,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考生在提交报名前多次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初审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3.查询初审结果(2024年3月18日11:00-3月26日16: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核的,在3月25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二)初选
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选,综合考虑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初选表现等因素,按照1:5的比例确定通过初选人员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按照审核通过人数确定通过初选人员名单。初选结果将在崂山政务网、“勤崂为公”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如考生数量较多,将视情在初选环节前增加预选环节,结合考生的学习经历、专业知识水平、现实表现等要素,择优确定进入初选范围人员。
(三)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测试人员需按报考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崂山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在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在青岛市崂山区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对达到综合测试合格分数线的,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名单。综合测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的学历层次高低、入党时间早晚、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情况等因素确定考生排名顺序)。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开展。对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聘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核查,经核实涉嫌造假的,取消选聘资格,未核实前一律暂缓考察。
(六)公示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对因体检考察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测试成绩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选范围内依次递补。拟选聘人员名单在崂山政务网、“勤崂为公”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予以正式选聘。拟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选聘关系自动解除。选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按“崂选计划”优选生有关政策办理定级,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管理培养
选聘人员均安排到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将作为崂山区党政后备干部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由组织人事部门全程跟踪管理、全周期培养锻炼。根据青岛市“人才强青”有关政策,对在青就业落户的国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按照博士每月1200元、硕士每月800元、本科每月500元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创新创业落户并购买唯一商品住房的4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硕士,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同时,在青岛市补贴基础上,崂山区对新引进的全日制应届博士、硕士,连续3年每年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贴。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六、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参加选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次选聘期间,相关选聘政策信息均在崂山政务网、“勤崂为公”微信公众号公开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选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3.公告未尽事宜由崂山区“崂选计划”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88998750
技术咨询电话:18562803179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拨打。
青岛市崂山区“崂选计划”办公室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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