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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优才计划”专业化干部选聘公告

时间:2024-02-10 20:50:00来源:史秀清 访问:854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干部人才的交流融合,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崂山区决定面向全市择优选聘一批事业单位专业化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区情简介

崂山区位于青岛市区东部,是1994年4月青岛市行政区划调整成立的新区,辖区陆域面积395.76平方公里,海域面积288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95.7公里,拥有32个岛屿、11个海湾、17条河流、30万亩林地。辖5个街道办事处,165个社区(村)(其中80个村民委员会、85个居民委员会),户籍人口35.8万,常住人口51.72万人。经过近30年的发展,逐步成为一个有魅力、有活力、有实力的新城区。2023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150.89亿元,增长7%;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0.38亿元,增长8.2%;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1%。

崂山是青岛市新兴高端产业的核心集聚区,拥有青岛高科技工业园、崂山风景名胜区、石老人旅游度假区和金家岭金融区4个国家级的政策性区域。“一链一策”推进虚拟现实、人工智能、智能制造及工业互联网、海洋生物医药、现代金融、软件和信息服务、文化旅游等7条重点产业链,高标准建设四大新兴产业专业园区,形成了极具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虚拟现实产业园拥有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国家级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入选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已上线运行的青岛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是全省首个大规模算力集群。崂山是青岛市极具活力的科技创新区,有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等高校;省部级以上科研院所、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3家,国内外各类研发机构100余家;住崂“两院”院士16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44人;先后培育了中国家电第一品牌——海尔、中国创业板第一股——特锐德、中国高端电缆第一品牌——汉缆等一批自主创新企业;拥有卡奥斯、特来电等独角兽企业9家;集聚高新技术企业92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86.7%;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40件,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全省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崂山是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区,拥有光大理财、青银理财、恒丰理财3家理财子公司,是全国第2个拥有3家理财子公司的城区;全区金融机构和类金融企业达到1200余家,其中,大型法人金融机构23家;境内上市公司15家;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超过920亿元、约占全市一半。崂山区是青岛市旅游资源精华的聚集区和旅游业发展的主阵地,拥有1个国家5A级景区、3个4A级景区、8个3A级景区,成功创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其中崂山风景区位于辖区东部,是驰名中外的道教文化胜地,素有“神仙宅窟”“海上名山第一”之美誉,崂山湾国际生态健康城获批全国首批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崂山区获评全国旅游综合实力百强区、中国文旅融合创新典范区。崂山还是青岛市大型功能设施的主要承载区,青岛大剧院、青岛体育中心、青岛规划展览馆、青岛博物馆、青岛二中等都坐落于此。

二、选聘职位

(一)选聘数量:崂山区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干部人选3名、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9名。

(二)岗位类别:招商引资类6名(正科1名、副科5名)、城市建管类3名(正科1名、副科2名)、财务统计类3名(正科1名、副科2名)。具体选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选聘范围

(一)驻青中央直属国有企业、驻青山东省直国有企业、青岛市直国有企业中符合条件的正式在册在岗人员。

(二)驻青教育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驻青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在册)在岗人员。

(三)驻青科研院所中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在册)在岗人员。

四、选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居留权。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四)报考正科级职位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1年2月及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2月及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干部个人档案认定时间为准。

(五)报考正科级职位的,需现任正科级、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层次),或任副科级、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层次)两年以上(2022年1月31日前任中层副职);报考副科级职位的,需现任副科级、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层次),或在符合选聘范围的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普通高等学校工作满四年(含试用期)。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8.人事档案经审核存在影响干部任用问题的;

9.存在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选聘程序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履历业绩评价、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9日9:00-2月27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填写报名信息。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考生,登陆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通过主页左侧飘窗-崂山区“优才计划”专业化干部选聘专栏,点击进入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须详细填写称谓、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工作经历须从小学阶段开始填写,并填写对应经历所从事的具体工作或研究方向。本次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

网上报名信息经本人确认无误后,系统生产并提示下载《崂山区“优才计划”专业化干部选聘履历业绩信息采集表》(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信息采集表》将作为履历业绩评价的重要参考。

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2.上传审核资料(2024年2月9日9:00-2月27日16:00)。报考人员在信息确认后,下载打印《信息采集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如在报名阶段单位无法盖章,由本人承诺在考察体检环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在“诚信承诺”处签字并按手印,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拍照或扫描,电子文档需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报名”,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考生在提交报名前多次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

3.查询初审结果(2024年2月9日9:00-2月28日16:00)。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提交或未通过审核的,在2月27日下午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网上报名期间,将在报名网站及时更新各职位报名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彻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在选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选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4.选聘计划核减。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选聘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选聘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

(二)专业能力测评

专业能力测评在崂山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专业能力测评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履历业绩评价成绩占20%和笔试成绩占80%的比例累加。报考者须达到确定的专业能力测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1.履历业绩评价。委托第三方专家,根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熟悉专业领域、主要工作业绩等,对报考人员履历业绩信息进行评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不指定教材。

(三)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能力测评成绩,分岗位按1:3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面试在崂山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结束后,报考者的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四)确定人选

综合成绩按以下比例进行百分制合成:专业能力测评、面试成绩分别占50%。专业能力测评、面试成绩按比例计算后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岗位出现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能力测评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对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成绩有效人员平均分。人选名单通过崂山政务网和“勤崂为公”公众号公布。考察体检中,如出现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情形时,不再递补。

(五)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放弃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考察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组织开展。对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造成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聘资格。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核查,经核实涉嫌造假的,取消选聘资格,未核实前一律暂缓考察。

(六)公示聘用

根据专业能力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按程序确定拟选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签订和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管理培养

1.选聘人员将作为崂山区党政后备干部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由组织人事部门全程跟踪管理、全周期培养锻炼。

2.选聘人员将按照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

七、工作纪律

本次专业化干部选聘将实行全程监督,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本次专业化干部选聘工作,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有关信息均通过崂山政务网和“勤崂为公”公众号发布,参加选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招聘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岛市崂山区“优才计划”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2-51988372

技术咨询电话:18562803179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拨打。

附件:崂山区“优才计划”专业化干部选聘岗位表.docx



青岛市崂山区“优才计划”办公室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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