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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大剧院是经中央编委批准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国家大剧院作为大型公共文化艺术机构和国家级表演艺术中心,始终坚持“人民性、艺术性、国际性”宗旨,秉持“引领、传承、创新、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精心打造表演艺术中心平台、主题原创艺术平台、艺术普及教育平台、综合艺术展示平台、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和数字文化传播平台,在服务国家文化强国战略和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国家大剧院进入“一院三址”发展新阶段,位于城市副中心的北京艺术中心即将开幕运营,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国家大剧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请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品行良好。
(三)一般应具有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非北京生源要求为统招生源(不含定向、委培),已取得或能够取得相应学位。应届非北京生源和留学回国人员均需符合北京市就业落户政策要求。
(四)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经审核条件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五)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六)应聘人员应适应“一院三址”工作需要,招聘岗位主要工作地点位于北京市通州区。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17:00,如有调整变化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需于国家大剧院官网(http://www.chncpa.org)首页下方进入“招贤纳士”栏目在线填报申请相关岗位。
依据招聘岗位要求、报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线上传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真实性负责,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安排下述程序。
(二)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选未达到比例,按实际入围人员确定)。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任职能力、胜任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政审和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择优甄选候选人,并确定为拟组织考察人选,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实践考察。组织考察同时进行政审并到指定医院体检。
(五)聘用(入职)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拟聘人员中符合更高管理或专业技术级别条件的,聘任级别视岗位需求和考察情况而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采取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正确并保持畅通。未入围者均不另行通知。
(二)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为准。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6550945
附件:
国家大剧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一般管理人员岗位需求表
国家大剧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