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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秋季公开招聘教职工简章

时间:2023-07-19 20:33:00来源:史秀清 访问:541

一、单位简介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至今已有25年的办学历史。学校位于魅力海滨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日照,是山东省首批高职教育综合评价、单独招生院校,山东省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示范单位、山东省绿色学校,日照市中华职教社社务主任单位、国家海事局达标考试中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基地、国家信息安全水平考试定点单位,连续多年荣获“中国十佳船员学校”“航运在线品牌院校”“船员最信赖的学校”。

二、招聘人数

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6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岗位条件

1.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官网,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27日

查询时间:2023年7月17日-28日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登陆人事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投递简历,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再行更改。7月29日00:00后,尚未完成初审或初审未予通过者,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不可修改和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确保姓名、身份证号及其他个人信息真实一致。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及面试确认

初审时间:2023年7月28日-29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面试,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通知发布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09:00

面试通知发布渠道: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rzmevc.com/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全部资格。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需在通过名单公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院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2023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的复印件,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并及时提交我处。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5)招聘岗位有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系)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

三、面试

面试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教师岗位,第二类为辅导员岗位和教辅岗位,满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

管理岗位独立面试。

教案等面试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现本人姓名、毕业院校、本校教师姓名和所在院系名称等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1.教师岗位

(1)试讲:讲课时间为7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占面试总成绩的60%。(现场不提供其他电子设备,不需要制作PPT,现场提供黑板)

(2)答辩:答辩时间为4分钟,在试讲现场选取1道答题,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占面试总成绩的30%。

(3)教学资料:面试人员现场提供2学时的纸质教案,一式三份,占面试总成绩的10%。

2.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

(1)试讲:讲课时间为7分钟,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从事本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技能,占面试总成绩的40%。(现场不提供其他电子设备,不需要制作PPT,现场提供黑板)

(2)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在试讲现场选取2道答题,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占面试总成绩的60%。

以上所有岗位的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个人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3-8672016(人事处)

监督电话:0633-8672001(纪 委)

联系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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