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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市融媒体中心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拥有广播、电视、纸媒和新媒体等宣传平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胶州市2023年“优才聚胶”计划选调工作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高校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1.定向选调:部分重点高校全日制本科及研究生。(部分选调高校名单详见附件1)
2.普通选调: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及研究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的其中2项,可报名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2)在校期间连续担任过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部部长,院(系)学生会主席,班长,党(团)支部书记或其他同级别主要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
(3)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校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4)获得过校一等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根据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相应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政治素质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道德品行好,遵纪守法,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4.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满18周岁,其中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6月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6月及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条件。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胶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在高校就读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
7.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
8.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9.在读全日制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调岗位和计划
1.此次面向学校选调工作人员5名,主要从事播音主持、视觉传达设计及新媒体运营等工作。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2.为满足选调职位人数需求,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选调单位可从递补人选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选调程序和标准依次等额递补。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网上报名、初选、综合测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根据工作安排选择国内重点高校聚集城市组织实施(具体行程另行通知)。
(一)网上报名
报名邮箱: jzrmbgs@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0日9:00—6月14日17:00
线上预审时间:2023年6月10日9:00—6月15日11:30
网上报名期间,考生须如实填报2023年融媒体专场选调报名表(附件3)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每名考生仅可报考1个岗位。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无法更改,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影响报名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所需材料,相关材料原件需上传扫描件:
2023年融媒体专场选调报名表;
身份证(正反面);
国内高校毕业学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国内高校未毕业学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或学院盖章)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普通选调还需至少提供以下四项中的两项:
1.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身份证明(附件4);
2.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附件4);
3.荣誉证书;
4.奖学金证书。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选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根据选调要求,进行初选。初选以个人提报作品与线下面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选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其中,作品与线下交流面谈分值分别占60%和40%(线上提报作品须考生根据试题独立完成,面谈交流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水平、现实表现等要素)。
在规定时限内将作品发送至邮箱jzrmbgs@163.com,逾期视为无效。初选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进入综合测试范围。(初选作品要求、提报时间以及线下交流面谈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综合测试
初选通过的考生须到综合测试指定现场参加测试。综合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测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如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则根据初选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根据最终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体检。
(四)签约
进入等额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在考察体检环节发现有不合格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协议。
(五)考察体检
采取返胶考察体检的方式,先进行等额考察体检。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材料的、未按时参加考察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岗位差额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整体公示程序启动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约定在胶州市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公示期满后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违约,直接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管理及待遇
1.管理培养。聘用人员作为胶州市党政后备干部人才重点培养,建立个人成长档案,实行跟踪管理,对考核优秀表现突出的优先提拔使用。
2.相关待遇。聘用人员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有关规定确定工资薪酬待遇。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自享受补贴月份起,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对在青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给予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如遇政策调整,相关待遇享受以最新政策为准。
六、其他说明
1.选调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参加选调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调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纪律要求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生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3.在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影响选调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选调工作相关信息均在胶州政务网(http://www.jiaozhou.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布,考生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发布的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3697674579
监督电话:0532-82288275
(请于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3年融媒体专场选调部分重点高校名单
附件2:2023年融媒体专场选调岗位表
附件3:2023年融媒体专场选调报名表
附件4:中共党员及学生干部经历承诺书
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6日
相关附件:附件1:2023年融媒体专场选调部分重点高校名单.docx
附件3:2023年青岛胶州市“优才聚胶”计划融媒体专场选调报名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