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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局)公开招聘3名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局)为交通运输部机关直属正局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关后勤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受部委托,承担部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部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的保障工作;研究拟订部机关后勤工作规章、制度以及服务措施和标准;承担部机关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部机关基本建设、安全保卫、环境秩序、节能减排、住房制度改革、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部机关和在京单位交通安全、爱国卫生、人防、绿化管理等工作;承担部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服务中心本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3名,具体详见《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局)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军队院校、定向生和委培生),2023年8月前须取得报到证、毕业证以及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岁(1997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京内生源”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7.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
应聘人员须提交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尚未颁发学历证、学位证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等相关证明)电子扫描件。
应聘人员请将填好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rslzc_mot@163.com,文件名及电子邮件的主题为“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至2022年12月31日17时止,以报名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服务中心根据个人条件及岗位特点等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若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将视情况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占50%。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5: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的方式、程序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而定。面试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开展考察,具体考察方式视新冠肺炎疫情情况而定。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交通运输部官网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工资和津贴补贴按照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的政策标准确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529325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邮编:100736。
交通运输部机关服务中心(局)
2022年11月8日